爭議課綱不考 國教院4原則

課綱微調風波中,教育部長吳思華承諾「有爭議部分不列入考題」,國家教育研究院草擬出四項原則,並啟動網路問卷,為期五十天,國教院將根據教師們的意見修改草案,送教育部核定後,再轉請大考中心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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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教院副院長曾世杰表示:面對國內歷史教育「新舊課綱爭議」問題,教育部秉持教育中道,理性面對爭議,提出「大家一起寫教材」政策主張,課綱微調爭議主要集中在台灣史部分,國教院日前彙整出十七項,召集學者專家討論後,初步擬出四原則,作為「有爭議部分不列入考題」的實施準則。國教院指出將訂四項原則:原則一是大考出題時,採用學術界慣用名詞,以文意脈絡使用適合文字,非選擇題尊重學生詮釋,例如寫「鄭氏」或「明鄭」、「清代」或「清廷」都不會扣分。原則二,若只是時序差異或冊別調整,不涉及實質概念增修,仍列入考試範圍。原則三,微調課綱新增加或刪除的人物或事件,和舊版本有差異,不會列入考題。原則四,僅是用字不同,但新舊課綱意義完全一樣,仍然會列入考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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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爭議課綱不考-國教院4原則-160000347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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